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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省社会力量办学上新台阶

1998-12-09 来源:光明日报 周易 王连杰 我有话说

本着“积极鼓励,大力支持,正确引导,加强管理”的原则,河北省已基本理顺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管理体制,完善了地方性法规建设,摆正了发展与治乱、发展与提高的关系,净化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环境,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纪办学现象,使全省社会力量办学上了一个新台阶。

河北是我国第六人口大省,但中等和高等教育相对落后,这为社会力量办学提供了机遇。到1997年底,全省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学校达2332所,在校生36.2万人。

为了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的宏观管理,1996年河北省专门设立了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处,全省有11个省辖市成立了相应的机构,形成了科学有效的管理运行机制。与此同时,在国务院《社会力量办学条例》的基础上,省里制订了各种相应的地方法规,使社会力量办学逐步走上依法办学、依法治教的轨道。其具体做法,一是建立了评估制度,制订了“社会力量办学示范校评估指标体系”,依据这一指标,对全省社会力量所办各类学校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评估,重点是学校的办学方向、办学条件、教育质量、财务管理、证书发放等几个方面。二是建立了学科审批、登记制度,对申办条件、申报审批程序做了严格的规定。学校审批之前,先由社会力量办学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。三是加强学校财产、财务管理,建立了“两公开一监督”制度:公开收费项目、公开收费标准;由师生共同监督。要求各学校按有关规定分别建帐,每一会计年度终结后,向审批机关提交财务会计报表;对违反财务纪律、弄虚作假的,一经查出即予严肃处理。四是建立广告审批责任制和广告档案管理制度,基本遏制了违法违纪广告刊播以后造成的混乱。

河北省教委副主任齐续春说,社会力量办学有利于挖掘潜在的人力资源和资金办教育,使一些闲散场所得以充分利用,同时为离退休教师提供了发挥余热的机会。但社会力量办学也的确暴露出一些问题,干扰了正常的招生秩序,影响了社会力量办学的健康发展。对这样的学校,应坚决予以取缔。据了解,河北省已经取缔了21所“皮包学校”,对问题不太严重的学校,则责令其限期整改。

一手抓发展,一手抓管理,使河北省初步形成了多层次、多门类、多形式的办学体系,办学经费投入大幅度增加,到1997年底,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固定资产为7.24亿元,校舍建筑总面积268万平方米。全省社会力量办学已为社会,特别是为农村,培训出了大批人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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